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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性开发:新疆哈纳斯自然保护区毁于一旦
据中央电视台《新闻30分》报道记者日前在新疆采访时发现,阿勒泰地区 布尔津县严重违反国务院去年8月5日的紧急通知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 有关规定,在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破坏性的旅游开发,保护区的自然 环境和资源正在遭受着严重的破坏。
走进哈纳斯自然保护区,记者看到一片忙碌的施工景象。面对着一座座拔 地而起用原木构筑的小楼、被挖掘得千疮百孔的草地和弥漫着烟尘的原野,让 人难以相信这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。昔日宁静美丽的保护区如今变成了喧 闹而杂乱的建筑工地。像这样大兴土木的工地在整个保护区内竟然有40多处。
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规定,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开发旅游必 须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而布尔津县是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, 擅自招商引资3000多万元在保护区内大搞旅游开发。
国务院去年8月5日发出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地占用林地的建筑工程一律冻 结一年,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的要严肃查处。
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布尔津县委主要负责人时,指出他们违反了国务院的规 定,这位负责人以满不在乎的口气回答记者:"你怎么说都可以……" 建筑工地肆无忌惮地就地取材,没有石头就地挖,没有木头就地采。据统 计,如此施工已经使得保护区内3万多平方米的林地毁于一旦,甚至将保护区的 大铁门也推倒了。保护区管理处曾要求县里把大门和牌子恢复原状,并立即停止 破坏性的旅游开发。但县领导却蛮横地将处罚通知书撕掉。
有关专家指出,这种破坏性开发如果得不到制止,那么中国将永久失去这 样一块极为特殊的生态区域。
据国家林业局提供的最新数字显示,中国现有森林20.06亿亩,人均只有 1.6亩,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/6;森林覆盖率13.92%,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 地区中排在第120位。
据不完全统计,仅1994年至1998年间,全国就有256.06万公顷国有林地被 改变用途或者因征用而改为非林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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